1.具備音樂相關專業背景,擁有教師資格證書,能夠對音樂知識進行系統、全面的講解。
2.具備豐富的教學經驗,能夠針對不同學生的特點和需求,制定個性化的教學計劃,并能夠根據學生的反饋不斷優化教學方法和策略。
3.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職業素養,具有高度的責任心和敬業精神,能夠認真履行教師的職責和義務。
4.有一定教育教學經驗、教育教學效果的在職教師,年齡在40周歲以下。
5.曾獲大市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以上學術榮譽,或在市級以上教學活動中獲得突出成績的優秀教師優先錄取,并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6.應屆優秀大學生應具備教師資格,高校畢業的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優秀畢業生,教師資格可以待考。
7.有專業特長者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