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蘇州太湖國家濕地公園內指定表演區域進行日常演出,包括但不限于舞蹈、歌曲、樂器演奏等才藝展示,為游客帶來歡樂和驚喜。
2.根據景區安排,參與主題活動、節日慶典的表演,展現獨特的表演風格,烘托活動氛圍。
3.與游客進行適當互動,邀請游客參與簡單表演環節或合影,增強游客的參與感和體驗感。
二、任職要求
1.具備至少一項突出才藝,如舞蹈(各種舞種均可)、聲樂、樂器演奏等,有獨特的表演風格和較強的舞臺表現力。
2.熱愛表演事業,有演藝工作經驗者優先,優秀應屆畢業生也可考慮。
3.形象氣質良好,有親和力,能夠與游客友好互動。
4.具備團隊合作精神,能夠聽從景區演出安排和調度。
三、待遇
1.根據才藝水平面議
2.提供舒適的員工宿舍(如有需要)
3.保底加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