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執行項目現場設備操作,維護,檢修工作
2、負責項目開工時安全用電的線路布設、安裝及實施工作。
3、負責項目日常用電力設施及設備用電等的安全管理工作,確保設備正常。
4、負責項目用電設施及設備設備用電等的巡檢,并做好記錄。
5、負責對項目用電設施及設備用電的安全隱患進行自查、整改。
6、做到文明檢修,檢修完畢后,及時清理現場。
7、杜絕違章、違規用電操作,拒絕違章指揮,制止違規操作,保證用電安全。
任職要求:
1、身體健康,年齡在45歲以下。
2、有2年以上在市政或土壤修復行業工作經驗
3、具備工程或電氣技術,有2年以上電工相關經歷。
4、會強弱電,動手能力強,有電工證。
5、熟悉高低壓配電柜、變頻器等電力設備、有焊工、機電維修經驗者優先。
6、能適用長期出差。
原標題:《電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