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核安全評估:負責核能領域的安全評估和風險評估工作,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保障核能設施在正常運行和異常狀況下的安全。
2、設計審核與建設監管:參與核能設施的設計和建設工作,審查和評估核設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確保符合相關的安全標準和法規。
3、安全教育和培訓:負責核安全培訓和教育工作,使相關人員了解核安全的基本知識和技能,提高其安全意識和應急反應能力。
4、設施監督與檢查:核設施的監督、檢查和評估工作,及時發現并糾正設施運行中的安全隱患,確保核設施持續穩定運行。
5、文件編制與報告:編制核安全技術文件和報告,維護核設施科技檔案,提高核安全技術水平和工作效率。
任職要求:
1、必須具備注冊核安全工程師資格
2、大學本科及以上,加速器專業,輻射防護專業,核電相關專業優先
3、較強的學習能力及溝通協調能力
4、2~3年以上的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