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主持內部審計部的工作,組織實施公司決議和領導安排的工作;
2、組織制定內部審計部的工作計劃,組織實施公司下達的經營計劃;
3、根據公司下達的工作目標和指標,制定內部審計部的考核指標;組織內部考核和評價,提出對內部人員的獎懲意見;
4、組織編制并實施公司年度審計工作計劃;
5、組織對公司的各項經濟活動實行審計監督,必要時委托審計事務所進行;
6、組織對公司開展經濟效益和財務收支審計;
7、組織對公司中層以上人員及特殊管理崗位人員的任期內經營目標、離任經濟責任審計;
8、定期檢查監督公司的資產管理、國家財經法規和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
9、負責組織審計活動結束后審計資料匯總、審計意見書撰寫、審計項目立卷等工作;
10、負責下達審計整改通知,并及時組織回訪或后續審計,落實審計結果;
11、組織對重要經濟活動和出現的重大事故開展專題審計調查;
12、監督、檢查公司各類招投標采購過程和各類設計變更,審核相關文件、資料;并對公司各類合同簽訂過程實施監督;
13、負責對公司行政、工程、營銷等各類制度進行審查,并對公司各類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察;
14、負責做好部門內員工的培訓、考核、管理工作;
15、負責公司內控制度、流程、崗位職責制定和執行情況跟蹤,避免公司內控缺失損失;
16、組織處理公司的法律事宜;
17、對公司財務報告進行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