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崗位職責
1.負責建立集團內控和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審定風險管理庫的內容,并監督執行;
2.負責對集團內控和全面風險管理情況進行評估,研究提出改進方案,跟蹤和督辦重要風險事項;
3.負責建立集團內部審計體系,組織對集團及所屬企業年度審計工作進行計劃與組織實施,跟蹤審計發現問題落實整改情況,推進內控體系建設和完善;
4.負責集團公司項目投資風險研判和執行過程中的風險控制;
5.負責外部律師、外部審計、財務盡調的選聘、聘用等管理工作;
6.負責組織落實集團企業管理效能(法治建設)考核評價工作;
7.負責協助董事會審計委員會開展日常工作;
8.協助完善和規范集團及所屬企業法人治理體系;
9.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年齡要求
45歲及以下
三、學歷要求
本科及以上
四、專業要求
審計及法學相關專業
五、政治面貌
中共黨員優先
六、職稱/職業資格
須具備會計、審計中級及以上職稱、法律職業資格、企業合規師職業資格;注冊會計師優先考慮
七、任職資格要求
1.10年以上大型國企、央企法務審計管理工作經驗,5年以上部門管理工作經驗;
2.能夠全面搭建企業風險防控、合規管理體系;
3.熟悉企業管理審計、工程建設、企業運營管理、企業法務管理等; 4.熟悉法律法規政策,具有較強的風險防控意識及統籌管理能力;
5.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及敬業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