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健康、文明生產、環境保護方針政策以及公司、地方政府的安全規定,制定實施辦法和細則,組織和推動安全、環保和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工作有序進行;
2、主持安全環保部的全面工作,合理安排、分配各項業務,對安全環保部的工作負全面管理責任;
3、組織項目危險因素和危險源的辨識與風險評估,制定事故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
4、編制或匯總安全環保技術措施、治理污染措施,編制費用計劃,并組織立項的實施和已完項目的檢查驗收;
5、制定或修訂安全健康、環保和文明施工規定,編制或匯總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年、季、月度工作計劃,并監督執行;
6、組織開展安全環保教育,新上崗和改換工種人員的安全環保培訓,做好對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專業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
7、組織或參加各種形式的安全環保生產大檢查,針對生產中的安全環保隱患,采取各種防護措施,責成責任單位和人員限期整改;
8、指導各協作隊伍兼職安全員的工作;對安全環保統計報表的按時上報負責。
任職資格及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學歷,安全工程等相關專業背景,持有三類人員證件;
2、5年及以上水工或房建安全管理相關工作經驗且擔任過項目安全副部長及以上職務;
3、熟悉現場安全管理、職業健康管理體系、安全法規等;
4、具有良好的組織能力、溝通能力、分析解決問題等能力
5、持有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書者優先。
其他任職要求:
具有安全員建安C證或交安C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