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監交船長的調動交接、審核并上報本部門的培訓需求,組織培訓計劃并在本部門實施,審核并上報本部門的崗位技能培訓需求,檢查本部門的培訓情況,保存培訓記錄;
2.負責各類事故和險情的調查分析,參與評審相關新增緊急情況的標識,作為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參加船岸應急反應并提出相關應急措施;
3.對本部門和船舶發生的不符合規定情況組織進行調查分析并及時制訂糾正措施,實施指定人員確認的糾正措施,組成或參與調查組,對事故和險情制訂糾正措施;
4.協助機務部審核船舶甲板部(包括客運部)《年度維護計劃表》,并協助機務部監督船舶實施《船舶和設備維護保養記錄》;
5.負責消防救生及其它應急演練的組織落實及檢查工作。
任職要求:
1.需持有500總噸及以上船長適任證、客船證書
2.具有2年及以上船舶駕駛及管理工作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