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運用資源,尋找合適投資的項目;
2、整合分析公司數據信息,挖掘優質投資項目;
3、按照項目情況組織項目盡調,參與商業談判,協調管理不良資產業務管理以及項目回收,制作盡調報告及處置預案;
4、組織召開資產投資專題會,梳理風險清單,對判定執行的收購,有風險管控預案。對判定中止或終止的收購,理清原因并陳述或匯報;
5、測算不良資產投資項目總投資額、投資周期、資金成本、投資回報率等量化指標;
6、組織實施資產處置方案,包括債務重組、清收、債轉股、司法訴訟等;
7、有不動產行業豐富的投資管理經驗。
職位要求:
1、要求年齡24-30歲,接受出差,會開車,金融、商法、經濟法學等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
2、具有1年以上不良資產處置的相關工作經驗,熟悉不良資產處置清收業務相關法律法規,具備法院、金融、律所等機構資產處置清收工作經驗者優先;
3、具備獨立策劃、組織處置清收工作,獨立進行代理機構對接及項目談判的能力;
4、有不良資產管理經驗或地產開發從業經驗者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