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持養老院的全面工作;
二、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養老機構的政策法規;組織落實本院的主要職責、任務和上級主管單位的工作要求;
三、策劃、制定護理院的綜合管理體系和工作目標、計劃,并組織實施;
四、科學設置內部機構,加強隊伍管理;
五、評審和檢查管理人員的工作和管理體系的運行狀況;協調養老院部門關系;
六、主持工作會議和行政例會,審批重要文件,處理和決定本院的重大問題;
七、審核本院的財務預算和開支;主持經營項目合同的簽訂和評審(養老運營小伙伴);
八、加強安全檢查、監督,防止發生各類工作事故及火災、食物中毒、交通責任事故等;
九、提高護理院知名度,與當地和相關單位保持聯系和溝通,發展和保持良好的公共關系,為養老院院各項工作的開展提供社會資源;
十、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