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負責企業供應商項目,基建工程類項目審計,合同審計,海外公司財務審計等。
1、按計劃要求,組織開展各項常規審計及其專項審計工作(包括審計項目的前期準備、審計方案的擬定、工作底稿工作表的編制、審計方案的實施等);
2、匯總審計問題及建議,草擬審計報告初稿;
3、負責對審計報告及審計處理意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審計任務。
任職要求: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財務、審計等相關專業畢業;
2、具有三年以上內審或外審經驗;熟悉生產企業運作流程和會計核算方法;
3、具有良好的溝通和表達能力,具有積極地工作態度和良好的學習能力,具有團隊協作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