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組織安全員、質量員完成安質環保部中安全、質量、環保、文明工地建設各項職責。
2、組織本項目的職業健康安全、文明工地建設、環保工作策劃。
3、組織收集整理并貫徹執行國家、地方、行業、建設單位和企業內部有關職業健康安全、文明工地建設、環保法律法規、規范、規程、標準,并對落實情況實施檢查和合規性評價。
4、協助項目部領導貫徹落實管理要求和管理目標、方案,簽訂包保責任狀,并對運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積極配合內部和外部審核。
5、組織制定安全文明工地創建計劃,根據上級標準化管理體系文件配合安全總監細化職業健康安全、文明工地建設、環保管理辦法
6、牽頭組織實施風險源、環境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參與制定管理目標、方案、制定應急預案、指導并督促演練,消除或降低安全風險和環境污染。
7、督促檢查安全技術交底和風險源告知工作,保證每一個作業人員了解本作業的風險源及防范措施。
8、組織實施及配合上級、業主、監理等相關方的職業健康安全、文明工地建設、環保檢查,及時糾正和預防違反安全生產、環保規定及違反施工方案、程序、規程、規范的行為。
9、監督檢查本項目部安全專項費用的使用。
10、做好與各部門、業主、監理、上級主管部門的溝通聯系,及時上報各種資料,協調各方關系。
11、協助做好安全、又文明工地建設、環保的學習培訓與相關人員的.考試取證工作。組織開展安全、文明工地建設、環保宣傳和評比活動,推廣先進經驗。
12、接受和配合安全、環保事故調查處理,落實和監督檢查事故處置方案的實施情況14、組織安全文明工地建設相關信息的分析,并提出改進建議和要求。
13、負責組織項目部和作業隊駐地的日常安全文明工地檢查。
14、重點加強與公司安質主管部門的溝通,及時編制、收集、整理和上報相關安全文明工地建設資料,接受公司相關部門的檢查和指導。
1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