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總經理、副總經理、項目負責人的領導下,執行、協助、參與生產管理、項目管理、技術研發幾方面的各項工作,對工作負有執行、指導、落實、檢査的權責。承接領導安排的臨時工作任務,對下級員工有傳幫帶義務。
1,跟蹤本行業方向或項目相關領域的發展趨勢和前沿技術,開展情報收集工作,了解和掌握本領域國內外的進展狀況,編制調研報告。
2,制定本生產領域的發展規劃。根據公司的需求,參與制定相關領域的發展規劃。根據公司的需求和學術發展趨勢,協助擬定課題計劃和自主項目立項清單,3.編制研究領域或生產部的工作計劃,監督與調控項目組內成員的工作計劃完成情況。
4.根據公司研究成果,撰寫及修改論文、專利、技術報告和專有技術等相應知識產權申報的相關文件,推進先進生產及加工技術和工藝的實際應用。
5.負責公司重大科研項目或課題,開展項目日常管理工作,確保項目進度和質量根據公司發展需要和研究規劃,開展項目立項重核工作。
6.撰寫項目論證書、計劃書、合同、知識產權等項目前期材料,開展項目前期立項論證工作。
7.根據課題或項目方案及需求,執行包括設計實驗、操作實驗、整理數據、分析結果等研究全過程工作
8.編制項目定期總結報告、匯報項目進展。撰寫獎項申報材料等結項相關材料,開展項目后評價工作。
9.根據公司生產實際需求,開展工業現場調研、交流和實習工作。了解生產工藝流程方面的難題、問題,改善相關參數和流程,促進生產效率和產品合格率提升。根據業務以及科研需求,協助提出軟硬件相關設備的采購需求,協助設備采購工作。開展設備培訓。
10.開展相關設備管理工作任務,對工作職責范圍內的設備進行維護、保修、保養等工作。
11.根據公司及研究需要,組織和參加行業、學術會議交流,開展學術經驗、成果的對外宣傳和對內傳播、推廣工作E.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