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全面負責項目部的技術管理和質量管理工作。貫徹執行技術政策、法律法規、技術規范和技術標準,落實上級主管部門的管理要求。建立健全項目技術質量管理體系。
2. 負責組織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各項技術交底(包括質量保證措施、安全保證措施、工期保證措施、季節性保證措施等)的編制,負責施工組織設計及其變更的審核,負責施工方案和各項技術措施的審批,并組織交底監督執行落實,確保工程施工過程控制有科學先進的依據;
3. 編寫分項施工方案及特殊工序施工方案,指導責任工程師編寫分項技術交底。指導方案的實施,負責對方案的落實情況監督檢查。
4. 組織圖紙預審、會審,并形成圖紙會審紀要;負責重大設計變更、重大工程洽商的審核、審批工作
5. 對質量通病提出預防措施,對施工中出現的質量問題提出糾正措施,對重大質量事故負有上報、參與調查、分析及制定糾正措施并組織落實的責任;負責組織對不合格品的鑒定、分析、處理并提出整改措施;
6. 負責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的論證、優選、應用及推廣工作,并做好總結與申報;
7. 負責試驗、測量管理與監控;
8. 負責施工過程的控制與管理及相關驗收工作;
9. 負責工程技術檔案及竣工資料的組織編制,審核與移交;負責指導、監督和檢查本工程實施全過程技術管理和質量管理文件、記錄的及時收集、整理、成檔、歸檔,并對本工程交工資料的完整性、準確性、真實性負責;
10. 負責項目工程技術人員(包括機電設備安裝技術人員)的組織管理,主抓技術部、質檢部及深化設計工作,負責全項目的技術、安全、工程質量等方面的協調檢查工作,并協調技術、質檢部門與工程、安全、物資、商務等方面的工作;
11. 負責科技示范工程的策劃、申報、實施、總結及驗收等工作;
12. 負責技術、質檢、責任工程師等人員的培訓工作;
13. 負責三體系運行實施與監督檢查;
14. 對檢驗、測量工作機構、人員、設備、儀器的配備、測試手段、管理制度的健全和管理承擔技術指導和領導責任;
15. 督促檢查分包工程的檢驗、試驗工作,協調好總分包工程技術管理和質量控制工作,確保分包工程符合規范、標準和分包合同規定;
職位福利:五險一金、交通補助、通訊補助、定期體檢、高溫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