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①負責日常收支業務的辦理和核對;
②負責現金、銀行日記賬的記錄以及記賬憑證的編制;
③負責收款收據及發票的開具與保管;
④負責費用單據的查驗、復核與支付;
⑤負責現金及現金業務日清月結;
⑥負責每月工資的發放工作;
⑦負責每月現金、銀行對賬工作,各類付款與流水的核對工作,保證賬實相符、資金安全;
⑧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任務。
崗位要求:
①本科及以上學歷,財務管理、會計或相關專業背景;
②年齡在40歲以下,兩年及以上出納工作經驗,具備會計初級及以上職稱;
③有中央企業和國有企業工作經驗者優先,熟悉央國企的財務管理特點和流程;
④會操作使用北京市國資委產權管理綜合信息系統、有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業務經驗者優先;
⑤熟練使用財務軟件和辦公軟件,具備良好的數據處理和分析能力;
⑥良好的溝通和團隊協作能力,能夠與其他部門有效溝通和協調;
⑦有較強的責任心和執行力,能夠承擔工作壓力,保證工作質量和效率。
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認證
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是由國家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相關部門頒發,代表人才經紀人所在企業可以合法開展人力資源相關業務的資質證件。展示該標簽代表該企業發布此職位時已上傳《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或《人力資源服務備案證書》并經由平臺審驗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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