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工作職責
1. 建立礦業項目管理相關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等體系文件;
2. 負責組織編制集團礦山板塊的中長期產能布局和開發運營計劃規劃; 分解集團計劃目標,協助下屬礦業公司或項目制定籌建、施工、運營、資金等計劃等,并定期追蹤完成情況和未完成原因,研究分析高效完成和未完成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給出指導意見;
3. 負責收集和統計集團范圍內礦山項目勘查、建設、運營相關的數據信息,就技術方案、投資、成本等進行全面分析,總結歸納參考性指標,對礦山板塊進行年度經營分析,指定改善提升措施;
4.負責組織項目或公司重大技術方案編制或變更、投資預算等內外部評審,建立公司內部和外部的專家人才庫,或專業委員會,為公司項目開發、建設和生產期間的各項工作提供管理上和技術上的支持;
5. 執行日常和專項的巡查、檢查、督促、整改、驗收,組織月度/季度/年度經營分析與匯報,確保建設、生產任務的順利完成;
6. 參與礦山新項目前期的盡調和評價工作,并組織和承接交易成功的新項目;負責制定并監督實施礦山新項目籌建、施工和運營計劃。
7. 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 任職要求
1. 本科為采礦、選礦相關專業;
2. 具有5年以上大型礦業公司建設、運營和管理等從業經驗;熟悉國內外礦業權證申辦及與礦山建設生產要件辦理程序路徑; 熟悉國內外礦業相關的政策法規、公司治理、標準指南等文件;
4. 熟悉礦山設計、施工組織、定員編制、應急管理;專于采礦排產、選冶工藝流程、公輔設施;精于技術經濟指標的制定和生產運營管控等;
5. 英語可作為工作語言;
6. 在礦業界具有良好的從業聲譽;有良好的職業操守,遵紀守法,保守秘密;有較強的領導力、執行力、抗壓力、協調能力,工作具有自驅力; 有良好的生活習慣,身體健康,精力充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