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草擬、修改、審查、翻譯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起訴書、答辯狀、代理詞、上訴狀、申訴書、合同、法律意見書與各類法律文書;
2.參與制定律所的各種規章制度、工作規范和流程,并上報合伙人會議決議,監督落實;
3.參與調訴執平臺建設,并提供專業能力支持;
4..獨立處理或協助處理各類訴訟或非訴糾紛;
5.根據律所需求提供法律支持,為不良資產案件處理、民商事糾紛調解提供法律意見;
6.接納律所案件,整理案件材料,參與客戶談判,分析研討重大案件或項目,與負責人溝通確定辦案思路并執行落實;
7.處理好自身業務同時主動尋找機會并為其他合伙人推薦業務,幫助管理律所,培養年輕律師,為律所創收。
任職資格:
1.取得律師執業證;
2.可以獨立辦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