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是由北京市司法局于2009年4月2日批準成立的個人律師事務所,之后于2021年11月18日轉為合伙制律師事務所。本所主任具有多年執業經驗和扎實的法學理論功底,具有法學碩士學位,是本所的骨干力量。本所承接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擔任辯護人或代理人,出庭參加庭審,提出辯護或代理意見。解答法律咨詢、擔任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行政機關及公民的法律顧問;為公民、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及行政機關出具法律意見書;代寫聲明、起訴狀、答辯狀、申訴狀、代寫合同、遺囑、贈與文書、代寫資信調查;策劃股份制改組、清盤、股票上市等業務。